伺服器託管服務條款 Term of Service
版本 2024/11/20
實競數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租用人伺服器託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為維護雙方權益,特訂定本服務條款。
  • 服務範圍
      本服務係由租用人透過網際網路方式存取特定電腦設備之服務,達成特定目的,其目的主要包括:
    1. 架設網站(含資料庫)供使用者瀏覽或操作。
    2. 架設遊戲伺服器供玩家連線遊玩。
    3. 架設軟體伺服器供特定軟體運作。
  • 名詞定義
    1. 虛擬主機:係以實體主機透過虛擬化技術,將系統資源分配給虛擬機器運作,並由租用人使用該虛擬機器。
    2. 專屬主機:係為獨立運作之實體主機,由租用人存取該主機的所有系統資源。專屬主機運作於本公司指定機房,不提供實體主機外借、移機至租用人指定地點、親臨機房操作等服務。
  • 不當使用之禁止
    1. 本服務僅作為租用人營運其業務之所需,禁止租用人用於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以及租用人當地法律之用途,違者須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司不對其行為負任何責任。
    2. 租用人不得於本服務之設備上放置任何非法檔案或內容。
    3. 租用人不得使用本服務架設任何非法或對第三人、第三方軟體、服務或可能對本公司以及本服務造成損害之軟體,如有上述行為且經查證屬實者,本公司將立即停止提供租用人本服務。
  • 租用人之責任
    1. 租用人應自行備份放置於本服務之資料,本公司不負資料保管及備份之責。
    2. 租用人應善盡保管義務,確保本服務提供之認證資訊(包含連線IP、帳號、密碼...等)存放於安全處,並不應將認證資訊分享予他人,如因租用人保管不當而產生資安事件,本公司得向租用人請求處理資安事件之費用。
  • 本公司之責任
    1. 本公司提供本服務,應善盡服務穩定性及設備管理之責,如因管理不當導致租用人權益受損,本公司將依權益受損程度負賠償責任,其賠償總金額不超過租用人所負之服務費用,如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則此條款不適用。
  • 計費方式
    1. 本服務之計費方式依據租用人所選之方案,依照價目表與租用日期計算出應支付費用,前述之價目表以本公司公告為主。
    2. 單次租用以一個月30日為最低租用天數,需先支付費用方能啟用服務。
  • 點數制度
    1. 本服務設有點數制度,其目的為方便租用人預存服務費用並設定自動扣繳,避免超過繳費期限致使服務遭到暫停。
    2. 點數將於存入後180日到期,點數到期前再次存入點數則會重新計算到期日,如超過到期日而點數未消耗完畢者,將會清空點數,租用人可於本公司官方網站登錄會員中心,查詢剩餘點數以及到期日。
    3. 帳戶內之點數不開放轉移供他人使用。
    4. 為因應法規要求,帳戶內所擁有之點數,不得以任何形式轉換為現金並歸還租用人,故租用人應適當的控管點數,避免點數逾期而無法使用。
  • 服務啟用
    1. 租用人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使用本服務前,應先閱讀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支付費用後即視為租用人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各項規範。
  • 提前退租
    1. 租用人得隨時申請停止使用本服務,自提出申請當日至下期帳單開始日前之剩餘天數恕無法退費,其餘未使用天數將依據原定價換算為點數存於租用人帳戶中。
  • 設備維護
    1. 本公司得依據營運需要,對本服務所使用之設備進行調整與維護,並分為計畫性維護與非計畫性維護,計畫性維護將於維護計畫訂立後公告於官方網站;非計畫性維護通常發生於可能影響服務穩定之事件,因屬緊急情況,本公司得不提前公告即進行維護。
  • 暫停、停止服務
    1. 本服務如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或非可歸屬本公司之因素(包含但不限於地震、火災、水災、停水、停電、疫情、第三方供應商停止提供服務…等),導致服務暫停、中斷、設備損毀或資料遺失,租用人不得向本公司請求賠償。
  • 軟體授權費用
    1. 本服務提供之虛擬主機或專屬主機僅預先安裝指定之作業系統或指定軟體,其作業系統授權和軟體授權須由租用人自行啟用,授權規則與說明請參閱相關軟體廠商之說明,如租用方案已包含作業系統或軟體授權費用,則不在此限。
  • 價格調整
    1. 本公司得因營運之需要,調整本服務之定價,其定價調整結果將公告於本公司官方網站,價格生效日以公告為主。
  • 損害賠償
    1. 租用人明確瞭解並同意,任何非可歸責本公司,及因未遵循本服務條款而無法使用本服務所造成之損害,或因任何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之一部份或全部所造成之直接、間接、偶發及衍生之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租用人及第三人之財產上、非財產上、身體上、名譽上、生命上及其他有形無形所生損害等,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2. 如租用人違反本服務條款,本公司除得拒絕或暫停租用人使用本服務之一部份或全部外,租用人並應對本服務或受損害之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3. 本服務所使用之設備如因租用人涉嫌違反法律而遭查封、扣押、假扣押等致無法繼續提供服務者,本公司得依營業損失向租用人請求賠償。
  • 條款之修改
    1. 本公司保留修改本服務條款之權利,修改之服務條款將公告於本公司官方網站,租用人於新版條款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即視為租用人已閱讀、瞭解並接受該條款之修改,如租用人不同意新版服務條款,應立即申請停止使用本服務。
  • 隱私權聲明
    1. 本公司因本服務所取得之租用人個人資料,將遵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另請參閱「實競數位有限公司隱私權政策」。
  • 資料蒐集與利用
    1. 本公司得主動蒐集經本服務所產生之網路傳輸資料以及運行於本服務之設備上所有檔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備份與系統紀錄),並得於執法單位向本公司申請調閱相關資料時提供相關資料協助進行調查。
  • 附則
    1. 如因本合約所生有爭議時,雙方應本於誠信原則,以最大之善意協商。若有無法協商之情事而需訴訟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